昨夜作者了了,问我,如果我再写点东西,你会支持反对还是无所谓?
历时十七年,了了之事还未了却,性韧如草。
二零零五年初有人兴冲冲给我看了一篇红底网页名为情色男子的开篇。
记忆深刻,通篇鲜有标点,从首至尾连成一片。
他问我怎么样,我回分段。
他追问内容怎么样,如实答,比格式好。
他大约选择只接收最后一字。
前几日据说数罪并罚出广播剧,让他倍感新奇兴奋。我倒有幸于多年前已见识有声读物,一人分饰数角,佐以挥拳举手脱衣滚地各式动作,从此知晓归家如见有人持刀而立,抢劫和精神病患之外有第三种可能,即家中有作者。
作者了了,想写就继续,我无谓支持反对。
你写,我看,你说,我听,如此而已。
作为唯一近距离读者,个人建议可参考可忽略:
1.花实的事可写,费体不费脑。
2.丁决念的事如写,先列时间线人物关系。
3.纪倾寒同上。
4.最近说的可优先写,忘干净不要问我。
5.自己起文名。
需注意,半夜写作,勿鬼哭狼嚎,邻居投诉。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蒙城复问